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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官职表大明王朝锦衣卫有多少级别锦衣卫的官职等级锦衣卫官职列表:
指挥使一人,正三品;
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
指挥佥事二人,正四品;
镇抚使二人,从四品;
十四所千户十四人,正五品;
副千户,从五品;
百户,正六品;
试百户,从六品;
总旗,正七品;
小旗,从七品。
下属有将军、校尉、力士,对外有参某某事、校令,另有精通多国语言的翻译(如宪宗朝张渺正)。
扩展资料
锦衣卫,是明代专有军政特务机构,其前身为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
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转交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全部归三法司审理,将锦衣卫废除。明成祖时,锦衣卫又得以恢复,并由北镇抚司专门处理诏狱。有明一代,锦衣卫一直存在。
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如在万历朝鲜战争中收集了大量的日军军情。延续至1661年南明永历帝的锦衣卫指挥使马吉翔与掌卫事任子信于咒水之难被杀才可说是正式结束长达290年的历史。
清朝入关以后,仿效明朝制度,仍然设立锦衣卫。顺治二年(1645年),改称銮仪卫。清朝的锦衣卫仅存在一年。
有十个级别:
1、指挥使一人,正三品;
2、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
3、指挥佥事二人,正四品;
4、镇抚使二人,从四品;
5、十四所千户十四人,正五品;
6、副千户,从五品;
7、百户,正六品;
8、试百户,从六品;
9、总旗,正七品;
10、小旗,从七品。
下属有将军、校尉、力士,对外有参某某事、校令,另有精通多国语言的翻译。
扩展资料:
1、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一个顿号,基本上把锦衣卫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
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其中比较著名的为“大汉将军”。
这些人虽名位“将军”,其实只负责在殿中侍立,传递皇帝的命令,兼做保卫工作,说白了,就是是在皇宫大殿上的桩子。
当然,这些“桩子”也非等闲之辈,一般都是牛高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气十足,声音洪亮,从外表上看颇有威严,对不了解明廷底细的人有一定震慑作用。
大汉将军在锦衣卫中自成一营,初期约有1500人,到明末,由于官僚机构的膨胀,大汉将军也一度增加到5000余人。
至于“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也是它为什么能为人们牢牢记住的原因。
其实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用来卤簿仪仗,但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
于是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
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其统领官称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执行缉盗拿奸任务时,被称为“缇骑”。
缇骑的数量,最少时为1000,最多时多达60000之众。锦衣卫官校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锦衣卫
锦衣卫,明朝专有军政搜集情报机构,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下面由我给大家整理了锦衣卫的官职等级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锦衣卫官职等级
指挥使一人,正三品;
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
指挥佥事二人,正四品;
镇抚使二人,从四品;
十四所千户十四人,正五品;
副千户,从五品;
百户,正六品;
试百户,从六品;
总旗,正七品;
小旗,从七品。
下属有、校尉、力士,对外有参某某事、校令,另有精通多国语言的翻译(如宪宗朝张渺正)。
锦衣卫制服配置
锦衣卫高级官员有三种服饰:蟒服、飞鱼服和斗牛服。
蟒袍
蟒袍是一种皇帝的赐服,穿蟒袍要戴玉带。蟒袍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本不在官服之列,而是明朝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
明《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二说:“蟒衣如像龙之服,与至尊所御袍相肖,但减一爪耳。”
《明史·舆服志》:“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绣蟒于左右,系以鸾带。……次则飞鱼……。单蟒面皆斜向,坐蟒则正向,尤贵。又有膝襕者,亦如曳撒,上有蟒补,当膝处横织细云蟒,盖南郊及山陵扈从,便于乘马也。或召对燕见,君臣皆不用袍而用此。第蟒有五爪四爪之分,襕有红、黄之别耳。”
这段记载可知,蟒衣有单蟒,即绣两条行蟒纹于衣襟左右。有坐蟒,即除左右襟两条行蟒外,在前胸后背加正面坐蟒纹,这是尊贵的式样。至于曳撒是一种袍裙式服装,于前胸后背饰蟒纹外,另在袍裙当膝处饰横条式云蟒纹装饰,称为膝襕。
飞鱼服
飞鱼
《山海经》:“其状如豚而赤文,服之不雷,可以御兵。”具有神话色彩。
《林邑国记》:“飞鱼身圆,长丈余,羽重沓,翼如胡蝉。”是一种龙头、有翼、鱼尾形的神话动物。
《明史·舆服志》:“嘉靖十六年,群臣朝于驻跸所,兵部尚书张瓒服蟒。帝怒曰:‘尚书二品,何自服蟒’。张瓒对曰:‘所服乃钦赐飞鱼服,鲜明类蟒,非蟒也’”。
飞鱼类蟒,亦有二角。所谓飞鱼纹,是作蟒形而加鱼鳍鱼尾为稍异,非真作飞鱼形。飞鱼纹,《山海经·海外西经》:“龙鱼陵居在其北,状如狸。”因能飞,所以一名飞鱼,头如龙,鱼身一角,服式为衣分上下二截相连,下有分幅,二旁有襞积。
飞鱼服是次于蟒袍的一种隆重服饰。至正德年间,如武弁自参(将)游(击)以下,都得飞鱼服。嘉靖、隆庆年年间,这种服饰也颂及六部大臣及出镇视师大帅等,有赏赐而服者。官员要有一定品级才允许着飞鱼服。
斗牛服
明朝赐予一品官员的官服,上绣虬属兽斗牛,故名。
清《渌水亭杂识》卷二:“明朝翰林官,五品多借三品服色,讲官破格有赐斗牛服者。”
《明史·舆服志三》:斗牛服与蟒服、飞鱼服,因服装的纹饰,都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本不在品官服制度之内,而是明朝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斗牛服是次于蟒服、飞鱼服的一种隆重服饰。
《晋书·张华传》:晋惠帝时,广武侯张华见斗牛之间常有紫气,请通晓天文的雷焕去询问,雷焕说是丰城宝剑之精,上彻于天,就让雷焕为丰城令。焕到任,掘狱屋基得一石函,中有双剑,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乃一以送华,一以自佩。后张华被杀,剑忽不见。雷焕死后,其子持剑过延平津,船至江中,剑忽跃出,堕水。但见二龙蟠萦有文章,水泯警沸,于是失剑。
《天水冰山录》:着从严嵩家抄没的财产名录,其中有五爪云龙过肩妆花段(缎),各种颜色质料的蟒龙纹衣料。如蟒龙补、过肩蟒龙。蟒、蟒补、过肩蟒、过肩云蟒、百花蟒;斗牛、斗牛补、斗牛过肩、斗牛过肩补;飞鱼、飞鱼补、飞鱼过肩、飞鱼通袖等各式衣、圆领、袍、袄、女衣、女袍、女袄、女披风等成衣和织成衣料,即按照成衣款式的结构裁片排料而织制的服装匹料。明代斗牛服在北京南苑苇子坑明墓、南京太平门外板仓村明墓、广州郊区明墓均有实物发现。[2]
锦衣卫影响评价
由于锦衣卫是由皇帝直接管辖,朝中的其他官员根本无法对他们干扰,因而使得锦衣卫可以处理牵扯朝廷官员的大案,并直接呈送皇帝。所以,朝中官员多畏惧锦衣卫。但是,锦衣卫的刑讯范围只针对官员士大夫,所以一般不会审讯以及捉拿普通百姓。普通的百姓刑、民事案件只通过正常的司法进行处理。
洪武时期,因为锦衣卫有非法凌辱、虐待囚犯的行为,朱元璋下诏焚毁锦衣卫刑具,废除了他们的这项职能。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后,恢复了锦衣卫的所有权力,并有所加强。他设置了北镇抚司,专理“诏狱”,可以直接逮捕和拷问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些司法机关无权过问。明宪宗成化年间又增铸了北镇抚司印信,一切刑狱专呈皇帝,毋须通过指挥使转达,使锦衣卫北镇抚司成为皇帝直辖的司法机构,权力达到极致。
负责侦察、缉捕的锦衣卫官校称为“缇骑”。由于权力缺乏限制,他们为了邀功请赏而罗织罪名,不择手段地扩大牵连范围,制造的冤假错案不胜枚举。
另外,锦衣卫拥有特权,无形中令他们可胡作非为、贪赃枉法而又得到了皇帝的“屏障”保护,造成了社会的混乱不堪。所以说,明之亡于厂卫,是间接引起明朝灭亡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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